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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10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为做好我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规范和完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生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与范围
        1.推荐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2.选拔对象:我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3.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奖励办法集体研究认定。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遴选组建相关专家组,审核本学院的拟推荐名单等。

     长:郑玲莉  郑小涛

     员:孙丽娜  马琳伟    徐青山  毛金城  秦襄培  熊仁龙  曹鹏彬  

     书: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对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进行审核。

     马琳伟

     员:马志敏  曹鹏彬     王高平  菅晓霞    刘利军  

     书: 

    3.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督查组。主要职责: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长:孙丽娜

    成员:马飞燕  程俊文

    推荐免试生分类及推荐条件

    学院推荐免试生计划分A类计划、B类计划。

    1.A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学院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第16学期(5年制按第18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成绩优异;

    2)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2B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应满足A类推荐条件的前三项要求,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第16学期(5年制按第18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全部必修课须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或获得国家二等奖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三者,或获得国家三等奖且姓名排在第一者,可直接获推荐资格。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CSSCISSCI或中文核心收录。

    3)出版专著。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者。

    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名额以学校下达名额数为准。

    1)根据各专业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数、学科建设、现有学位点状况、近2年研究生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以及上年指标等方面情况,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包括指标性名额和竞争性名额,如表1所示。其中,各专业指标性分配名额中含A类计划、B类计划。先按专业排名由高到低录取指标性名额,再按学院排名由高到低录取竞争性名额。

    1 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数

       

    指标名额

    (人)

    竞争性名额(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

    1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

    机械电子工程

    1

    机械工程

    1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

    机器人工程

    1

    合计

    22

     

    2)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数量不超过学院总计划的50%。

    3)各专业实际推荐人数小于所分配指标性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院收回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

    4)学院实际推荐人数小于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校收回并由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学院公示结束,推荐名单报学校后,学生放弃推荐,空出的名额由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

    推荐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推免生遴选工作程序:

    1.申请表(附表1)中涉及的所有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原则上统一由学院负责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提供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工作小组严格审核;学生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员杨雪老师)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对拟给予推免生资格学生的全部材料原件,公示前由专家审核工作小组进行二次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2.学院对申请A类计划、B类计划的学生需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1)必修课学习成绩分。计算第1至6学期(5年制按第1至8学期)修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加权平均成绩分(计算方法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修课程计算)。

    2)奖励得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20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

    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学院对申报推免生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该项得分不超过10分。学院组织申报推免生的学生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当天公示公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1

    思想政治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依据

    3

    2

    学术道德

    坚持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道德。

    3

    3

    学术科研

    全面考查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创新潜质,

    2

    4

    社会活动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2

    3.申请B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表1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需有本校3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推荐。由专家审核工作小组对学生是否具有B类计划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专家审核工作小组每位成员应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原则上已作为B类计划推荐专家的人员,不得再参与审核或答辩工作。成员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B类计划学生名单及附件材料,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学院分别根据A类计划、B类计划名额,学生按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序,依据排序先确定专业内指标性名额,再到全院确定竞争性名额。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给学院名额总数的1.2倍。

    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9月6-9月10前,学院通过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QQ群、召开班团会等形式将推免相关政策及信息告知每一名在籍2025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做到“全覆盖”。

    2.9月10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工作小组和推免工作督查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遴选相关专家组建专家审核小组等;工作实施细则报校遴选小组办公室备案后通过本单位网站、公示栏等予以公布。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分值奖励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附件有关规定实施。

    3.9月10日至9月12日,学生自主申请,填写附表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个人签字后交学院(万浩天老师),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9月13-9月19日,学院审核和考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照推荐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并且将结果及附件材料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学院名额总数的1.2倍。

    5.9月19日,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公示3天后,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推免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9月20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将遴选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7.学校将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初选名单的确定规则

    学院按申请学生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单独排序(排序基本原则按文件所列各项条件先后顺序排序,按国家级列在前、省级列后,国家级、省级分别按获奖等级与排名排序,学院确定具体办法),学院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总成绩得分相同者,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究后,决定排名顺序。

    工作要求

    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程严格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对学院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分管责任。

    2.严格执行推免工作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按名额推荐,严格推荐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要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奖励得分项,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于由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指导或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专家审核工作小组将从严逐项进行答辩和评审,对于不能有效证明是学生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将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

    3.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做到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4.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的监管。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的,本人当年不得参加推免的相关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向校遴选小组办公室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参加。如发现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5.坚持学生自主报考原则,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6.严格执行各项保密管理规定,未经许可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透露或发布推免相关信息。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评价表、评分表等全套纸质资料,推免过程的音视频等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

    7.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确保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对反映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1至6学期必修课程出现不及格;

    3.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4.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学院工作联系人

    万浩天(学工办)027-87992016

    监督电话

    机电工程学院,监督电话:027-81624817;邮箱:281068349@qq.com, 联系人:孙丽娜。

    其它事宜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若有与上级规定相冲突的内容,以国家教育部及学校文件规定为准,本细则由学院授权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附表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1).doc

     

    武汉工程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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